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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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缓考、不及格、重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30    

一、学生受伤、因病无法上体育课,未参加考试的学生,经任课体育教师检查医院证明、诊断证明等,同意学生办理缓考后,让该学生通过登录其本人教务系统办理缓考。(学生去教务处咨询办理)。

二、学生成功办理缓考后,教师期末在教务系统输入成绩时,该生名字后边显示“缓考”,如果未显示缓考,该生又未参加考试,教师给输入“0”分。

三、教师在开学后及时通知缓考生,不及格学生前四周找任课教师考试,必须通知到本人,让本人确认收到,前四周完成补考。

四、开学后,缓考生因病、伤未康复仍不能考试;教师给输入“0”分,让本人从教务系统办理重修。

五、对缓考生、不及格学生、教师多次通知本人,本人明知补考,故意不来的学生,教师给输入“0”分,让本人从教务系统办理重修。(教师留通知痕迹)

六、缓考生考试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录入,补考学生成绩最高“60”分。如果缓考生成绩不及格、不及格学生补考还不及格,教师按学生不及格成绩输入。让本人从教务系统办理重修。

七、学校规定,重修学生可以不跟班级进行上课学习,自学、自练也可以,练好直接找教师进行考试就行。重修成绩按60分计算。

体育教学部

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