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育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分,(理论成绩20分,技术考试成绩60分,阳光跑成绩20分),总成绩≥60分者为及格。
2.按照体育课教学要求规定,体育教学部安排一、二年级的特体生、病、残学生上体育保健课项目,身有残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体育课,按照《体育教学部保健课管理规定》执行。
3.体育课上课项目原则上不能调换,个别学生因身体原因需要进行换项,学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带诊断证明,经体育教学部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调换,在本学期调项后的学生正常参加考试满分按100分,校园跑成绩按照《体育教学部校园跑管理规定》执行。成绩由给该学生上课的教师录入。如需要调到下学期补上体育课,本学期需要到教务处办理补修手续。
4.本学期学生因病没修完体育课或者请病假超过一学期总课时三分之一(含6次课),需开医院证明,在教务处办理了因病重修手续,由体育教学部安排重修上课的班级时间,体育成绩按照100分认定,校园跑成绩按照《体育教学部校园跑管理规定》执行。成绩由考试教师,填写重修成绩单,开学第三周交体育教学部教学秘书录入。
5.一学期请事假超过总课时三分之一(含6次课)未上课的学生,本学期不予评定体育成绩需重修本课程,一学期旷课三次本学期不予评定体育成绩需重修本课程,重修成绩按60分录入。
6. 体育课的考核成绩不足60分的学生需要参加补考,补考内容只包含技术部分,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继续练习,可找任课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进行补考,毕业前也可以补考。成绩由任课教师,填写补考成绩单,开学第三周交教学秘书,由教学秘书录入。
7.补考、重修、重考的学生最高得60分。缓考按100分评定成绩。补考、重考、重修、缓考的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填写补(重)考成绩单,开学第三周交体育教学部教学秘书录入。
8.当兵复员回来的学生,免修体育课,成绩按70分录入,需自行办理免修手续。复员同学如正常跟着上体育课,考试成绩低于70分,可以去办免修手续,高于70分的,任课教师按成绩录入系统。
9.降级的学生,到教务处办理手续,保留已经学过学期的体育课成绩。可以按照以前修过的体育成绩,由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录入。如果跟着上体育课,按照正常学生成绩管理,任课教师按成绩录入。
10.成绩不及格低于四十分(不包括四十分)的同学,不予补考,直接重修本学期课程。
体育教学部
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