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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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活动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8-05-05    作者:     点击: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群众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活动中心(礼堂)的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按照部内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定期检查维修体育器材设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主任汇报,消除隐患。
    三、凡进入体育活动中心的学生必须遵守体育中心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开启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今后将一律不准进入活动中心锻炼。
    四、严禁学生吸烟及在场内吃带果皮杂物等零食,防火防盗,杜绝火灾隐患,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严禁学生打架、无理取闹,损坏公物,如有违反及不服从管理者送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六、如遇学院及各部门开会或使用活动中心(礼堂),应服从学院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