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师资队伍 > 规章制度 > 正文

体育教师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08-05-05    
    一、认真执行体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努力钻研教材教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做到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搞好课堂纪律。
    三、认真贯彻教研室制定的教学常规,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也要严以律已,课前一定做好准备把课上好。
    四、备好课,写好教案,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和集体练习。教师示范动作要达到正确熟练、优美的程度,并应掌握好技术要领和动作难点。
    五、根据课的内容,努力做到精讲多练,在教学中注意学生生理负荷,掌握好运动量。
    六、课外锻炼是体育课的继续,体育教师应认真参加课外锻炼的辅导工作,
    七、代表队的训练是教研室工作的组成部分,承担教练任务的教师应搞好训练,提高训练水平。
    八、体育教师除担任教学任务外,还要协助教研室开展好全院的竞赛工作,通过竞赛活动,更好地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常性的工作,体育教师应积极主动参加这些工作。
    十、积极主动承担教研室所分配的任务。为教研室各项工作的建设多提合理化建议。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十二、做好对学生各阶段的考核、成绩评定工作,期末要求准时、准确的上报每位同学的考核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