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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体育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3-01-10    作者:     点击: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体育部管理制度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体育部本科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切实保证体育教学工作质量,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教学管理文件汇编》的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体育教学三级责任人
   1、体育部主任是我校体育教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本科体育教学具体事务,对教学资源、体育教学改革和体育学科建设负责。包括教师队伍建设、各类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改革与实施、教学任务的分配、教学质量管理、教师专业技术培训、体育教学资源建设、体育教学改革及其课题研究、教学管理、教学后勤保障、本科教学评估等任务,并承担院长、主管副院长、教务处、学院评建办等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下达和分配的任务。审定教学质量监控方案,保障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确立和正常运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化的教育理念,确保教学工作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会议,明确、强化教研室主任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2、体育部支部书记是教学质量第二责任人。主要协助体育部主任分担教学管理工作,代表体育部主任行使教学管理权力,实施体育部制定的教学发展规划,并代表体育部主任出席学院及其相关部门召开的教学会议。负责各类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改革与实施、教学任务的分配、教学质量管理、体育教学评估体系的建设及评估等。
    3、教研室主任为第三级负责人,是体育部实施教学管理的直接部门,承担体育部主任、支部书记下达的体育教学、体育考试(包括补考和重修)、教法研究、教学大纲制定、体育教学检查等具体任务。目前,体育部共设立两个教研室(综合类教研室、球类教研室)。
     二、 体育教学评估体系建设责任人分工职责:
2007是学院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年底将迎来国家教育部对我院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作为体育部,要积极完成学院下达的各个评估指标任务,以实事求是为依据,扎实做好日常体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强化软硬件建设,重点加强优势和特色项目,凸现亮点;加大投入,积极整改和攻克薄弱环节。
1、体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实施评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任务、明确分工、统筹运作、分项建设、分段推进,坚持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原则:
组  长: 赵连成、吴福顺
副组长: 李永发、闫磊磊
成  员:任宝林  岳美平  靳  岩  张跃军  杨  光 
马  钊  刘润珍  谢  君  杨天洋  任立峰
杜  鹏
秘  书:杜  鹏
体育教学部评建工作组根据学院评估办的宏观部署,在评估办的指挥和指导下开展各项建设工作。赵连成同志为体育部评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部门评建工作的部署与安排,确保各项评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2、评建工作职责
评建工作组组长职责:组织部门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和学院有关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文件精神和评估指标体系内涵;组织制定各阶段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情况;分解部门评建任务到各个项目负责人,定期对各负责人进行工作检查、监督及提出整改意见;定期召集评建工作会议;协调组内各负责人的评建工作,协调与其他部门或院系的评建工作,及时向学院评估办汇报评建工作进度和提请解决的问题。
评建工作组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部门的文件精神学习和贯彻。定期检查、监督各指标项目建设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做好对部门内教职工及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评建工作组秘书职责:及时获取学院评估办下发的通知,立即汇报工作组组长,做好组内传达工作;协助组长完成评建材料目录;协调组内各负责人的评建工作资料提供工作。并检查评建材料目录及材料的格式规定,对评建材料进行整合并统一编目;做好检查专家的接待工作。
评建工作各指标负责人职责:认真研究评估指标体系内涵,并完成相关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工作;以评估指标为依据,完成个人所负责指标的书面综述材料;完成组长布置的其他有关评估工作的任务。
四、组织管理和实施
    1、做好体育部宣传动员工作,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本科评估的认识。
在评建的各个阶段,要通过各种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体育部全体教职工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评建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务必树立高度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精诚合作,互相支持,以创新的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投入到评建工作中来。做到大家都来关心、了解、支持、参与学院的评建工作。
2、加强领导,团结协作
在体育部评建工作组组长赵连成的领导下,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思路清晰、坚决服从、准确迅速,务必做到事半功倍。要处理好评估和正常工作的关系,要在做好正常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项评建工作。
3、明确职责,坚持标准
按照学院评估办的具体要求,体育部各指标负责人必须与评建工作组组长签订评建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评建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要在系统解读评估方案和领会指标内涵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教学建设与指标要求之间的主要差距,深化、细化评建目标和任务,坚决杜绝评建工作中的死角、漏洞和不足,坚持用高标准的要求认真对待每一项评建工作任务。
4、狠抓落实,加强督查
要坚持定期检查和汇报。评建工作组组长将对各项目负责人的评建工作进度进行定期检查,各项目负责人要及时向组长汇报评建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整改建设计划,制定推进时间表,切实做好各项整改建设工作。
5、严格纪律,奖优惩后
严格评建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体育部教学评建的目标任务。在评估期间要严格执行学院评估办的指示和调动,坚决做到及时准确地提供材料,每一位教职工都要自觉地做到。
 
 
 
第一部分:工作责任制
第一节:主任工作职责
 
    一、体育部主任在主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体育工作,遵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努力完成学院对体育工作的要求。
    二、制定体育部长期规划和每学期体育工作计划,组织动员全体老师克服困难,积极努力,认真实现计划,分配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掌握教学进度,了解教学情况,定期检查教案,征求学生意见,检查教学效果和教学常规的执行情况。
    三、领导教研室全体成员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搞好团结,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关心教职工生活,认真做好体育部人员的考勤工作并及时上报。
    四、制定教学计划,掌握教学规律,提高教学质量,不断地对教学进行改革。
    五、积极引导教师,围绕学院体育工作和教学工作进行研究,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工作中有所创新不断前进,组织教学经验交流。
    六、重视师资的培养工作,贯彻好以在职进修为主的精神,安排好老师在职和进修学习,建立起一支合格的教师队伍。
    七、大力开展好学生的课外体育锻炼,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做好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在提高指导下的普及的原则,以普及为主,开展好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搞好群体活动和代表队的训练。
    八、关心学生身体的全面发展,重视学生体质的增强,组织好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验和统计工作,从中总结经验,进行分析,改进教学。加强体育成绩考核工作的领导,每学期结束,按要求上报体育成绩。
    九、合理使用经费,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安排购置、维修计划,保证教学和课外活动的场地设备器材的供应,加强使用和出借器材的管理工作。领导安排好教学辅助工作,做好教学、竞赛、训练等的后勤工作。  
    十、教研部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重大问题报请主管院长批准后实行。
 
第二节:教研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教务处、体育部研究决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好部主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根据学院和部主任的要求,组织制定和落实教研室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认真做好每学期课程表的排课任务。
三、讨论并确定教学大纲,审核教师的授课计划、教案,组织实施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四、组织检查和听课或组织观摩等教学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有书面总结材料),与各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有责任和义务对课外体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认真做好本室有关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六、领导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师资提高等工作,定期检查本教研室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七、组织考试命题,成绩评定及教学质量分析,并负责试卷的审查与保密工作。
八、学年结束,定期向全教研室成员报告一次工作,写好本室学年工作总结,并将书面材料上报部主管主任,部内存档。   
九、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节:教学秘书的职责
 
一、          在主任的领导下完成部内教学管理工作
二、          做好达标成绩,体育课成绩的管理工作,统计公报,并分类整理保存,以备查。
三、          做好学院各类文件的管理工作,协助部主任认真执行。
四、          按期交纳本部的各种费用。
五、          做好本部内的各种材料的管理存档工作。
六、          做好教师教学、运动训练,课外辅导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          做好日常的考勤统计上报,每月存档并核实存档。
八、          作好体育资料室的管理工作,制定体育资料室的借阅制度。
九、          配合主任协调好与各系、部之间的关系。
十、          配合教研室主任做好每学期排课任务,以及教学任务书的制定与发放工作。
十一、  认真完成部主任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四节:体育教师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体育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努力钻研教材教法,不断提高教这质量。
二、做到教书育人,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搞好课堂纪律。
三、认真贯彻教研室制定的教学常规,在严格要求学生的同时也要严以律已,课前一定做好准备把课上好。
四、备好课,写好教案,积极参加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和集体练习。教师示范动作要达到正确熟练、优美的程度,并应掌握好技术要领和动作难点。
五、根据课的内容,努力做到精讲多练,在教学中注意学生生理负荷,掌握好运动量。
六、课外锻炼是体育课的继续,体育教师应认真参加课外锻炼的辅导工作,
七、代表队的训练是教研室工作的组成部分,承担教练任务的教师应搞好训练,提高训练水平。
八、体育教师除担任教学任务外,还要协助教研室开展好全院的竞赛工作,通过竞赛活动,更好地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工作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常性的工作,体育教师应积极主动参加这些工作。
十、积极主动承担教研室所分配的任务。为教研室各项工作的建设多提合理化建议。
十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
十二、做好对学生各阶段的考核、成绩评定工作,期末要求准时、准确的上报每位同学的考核成绩。
 
 
第五节:教练员的工作职责
 
    一、院各代表队教练员由体育部指派和领导下,负责各代表队的训练工作。
    二、教练员应严格要求队员,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教育,培养运动员优良的体育道德作风,努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成为院开展各项体育活动的骨干。
    三、教练员应根据院外比赛的任务和安排,制定好各阶段的训练计划,写好每次课的训练内容。
    四、训练时要检查出勤情况,建立考勤制度,如实上报每个运动员的训练次数,为运动员办好应有的补助,关心运动员的生活和学习。
    五、教练员负责所借服装器材的归还工作,教育运动员爱护公物。
    六、正常情况下一周训练三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增加训练次数。
    七、教练应按时组织训练,训练前做好一切准备,如有事有病可向体育部请假,说明理由,定期汇报训练工作。
    八、教练员在训练时应穿运动服,身教胜于严教,以实际行动影响学生。
 
 
第六节:体育器材库房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库房保管员在体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体育训练器材的保管、维护,购置器材等项工作,以保证体育课、体育训练的顺利进行。
    二、根据教学和课外体育工作的需要,库房保管员可向部主任提出购置各种器材,维修各种器材计划、以供体育部制定购置、维修的参考。
    三、严格按照场地器材、服装管理办法的丢失、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库房保管员应建立出库、入库、领取、借用、耗损等项账目,加强库房管理、防火防盗,妥善保管服装、器材,防止丢失和损坏。
    五、库房保管员要为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竞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六、库房保管员应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还应与场地工互相配合,互相帮助把工作做好。   
七、课前提早做好准备,应办理好登记和归还手续,经常清点器材,防止损坏和丢失。
    八、应遵守学院规定,执行上下班制度,以保证教学竞赛、课外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
    九、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沉悟,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和学生的接触中,说话要和气,态度要热情,积极支持学生的体育锻炼,为学生创造方便的锻炼条件。
 
 
第七节:体育场地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场地工在体育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对体育场地设施及器械进行保养、维护、器材购置,小型翻修等项工作,并能正确掌握体育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构造、性能,以保证体育课、体育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的正常使用。
    二、根据教学运动训练和课外体育工作竞赛的工作需要,场地工可向部主任提出购置各种室外器械,及时做好废旧器材的更换。
    三、严格按照场地器材损坏、人为丢失的赔偿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四、场地工应经常检查场地器材,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
    五、场地工要为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锻炼做好后勤供应工作。
六、每日提前应做好维护准备,及时检查好各器械的安全工作。有事故隐患要随时向部主任汇报。
七、应遵守学院规定,执行上下班制度,以保证教学竞赛、课外活动的正常顺利进行。
    八、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沉悟,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和学生的接触中,说话要和气,态度要热情,积极支持学生的体育锻炼,为学生创造方便的锻炼条件。
 
第八节:课外辅导员工作职责(活动中心)
 
一、值班辅导教师必须准时上、下班,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礼貌待人;遵守工作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事、病假必须提前书面报告,经部主任批准方可。
二、负责检查与关闭馆内所有设备设施电源及场地门、窗等。
三、检查出入者有效证件,凡不是我院学生,一律不得入内活动。
四、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内,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处罚;
五、认真负责教工、学生的辅导工作,热心指导,耐心细致。
   、加强学生、教工的管理工作
    七、加强应急事件的组织和疏导工作。
八、禁止学生大声喧哗、场内活动人员应要自觉爱护场内的公共卫生,
九、严禁故意破坏,若出现设备设施的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
 
 
 
 
 
 
 
 
 
 
 
第二部分:管理规定
 
第一节:体育课教学常规对教师的要求
 
一、教师应于课前十分钟到教研室做好准备,应根据教材需要,课前划好场地,对使用的器材、器械进行检查。注意安全措施,防止伤害事故。
    二、教师应穿运动服和运动鞋上课,做到服装整洁。
    三、教师应于课前组织学生领取器材,课中组织好教学,教育学生爱护公物,防止器材丢失,课后带领学生将器材送回器材室,检查数量,放置妥当。
    四、教师因故不能上课时,应于一天前向体育部请假,由体育部安排代课教师。
    五、教师应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和进度,不得擅自变动教材项目,如遇特殊情况,提前向体育部说明情况。
    六、老师上课通过点名,检查出勤情况,并进行登记。
    七、教师是学生的师表,课上注意自己的言行与作风对学生的影响,注意教态,讲究教学语言,以严格的要求来培养教育学生。
    八、对教学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及时向教研室报告。
    九、不得提前下课或拖堂,遇有特殊情况向主任说明原因。
    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上课因故请假,必须持有关方面的证明,无故不到者以旷课论。
    二、学生上课时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组织安排,不得迟到或早退。
    三、上课前班体委带领同学,协助教师布置场地器材,领取用具,做好上课前的准备,下课后在老师带领下清点、送还器材。
    四、上课时必须穿无跟软底鞋,不得戴帽子和头巾(滑冰课除外)。
    五、上课时必须穿运动服装,不得带小刀、钢笔等,以免丢失或发生伤害事故。
    六、上课时体育委员应按教师指定的地点整好队伍,然后站于第二列排头位置,见习生和迟到学生站到排尾。
    七、女生例假期间随堂见习,由教师布置适当活动,不到者以旷课论。
    八、因病或其他原因超过一学期的三分之一未上体育课者不予评定成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重修手续。
九、体育成绩不及格者,开学第四周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节:体育课课程成绩的管理规定
 
体育部是直接由教学院长主管的部门,他承担全院的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体育成绩的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加强体育成绩的管理十分必要。
一、全体教师认真作好每学期末的体育成绩统计。
二、要求教师每个人自己完成成绩统计,检查无误,交体育部由秘书保管,以备查、分类整理保存。
三、体育成绩统计完成之后,由秘书交各系,体育成绩记分册必须加盖体育部公章才有效。
四、学生办理缓考体育课由任课教师认定。报体育部备案。
五、体育成绩评定后,如教师有改动,教师必须签字更正,加盖体育部公章才有效。。
六、体育成绩评定中,出现了错误,任课教师要负责,并扣除(成绩计算错误)一次20元。更正成绩后必须加盖体育部公章才有效。
七、对体育课无成绩的学生必须注明原因。体育成绩重考不及格者应重修,按学院规定执行。
八、体育课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能评奖学金、不能毕业、不能获得学位,是必备的条件之一。
九、对学生体育课考试作弊者。一律报教务处,由学院处理决定。
十、学生查成绩必须持本系秘书的证明方可来我部查看。
十一、其它成绩管理规定按照学院规定执行。
 
 
第三节:体育部课外活动、运动训练、竞赛的管理规定
 
按照新的指导纲要的要求,把体育课,课外活动、运动训练和各种竞赛活动纳入了课程体系内,也纳入了体育工作量,所以,加强课外锻炼的辅导显得尤为重要,体育部特制定管理规定。
一、每周安排课外活动星期一~星期五,5天训练辅导课。
二、要求老师成立以训练为主,辅导为辅的运行体制。
三、每位老师每天必须到场训练或辅导,如无故不到扣除该天的训练课时(平均课时/20元)。
四、考勤由体育部秘书统计,每月统计核实存档。
五、教师如有事或病,应提前请假。
六、如遇大学生运动会期间,星期六、日参加训练的老师,每天训练按照课时计算工作量*2。
七、教师每天训练、课外辅导具体的工作量:16周、每天2学时
八、如遇沙尘、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经体育部集体协商确定,取消训练、比赛、课外辅导。
 
 
第四节:体育代表队管理条例
 
    一、目的、任务
    成立学院各项体育代表队,目的在于更好地贯彻党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贯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使运动员更好地掌握一项运动技术,成为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有力骨干,并代表本院参加各级体育竞赛活动,以吸引更多的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
    二、队员条件
    代表队队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院在校学生;
    2、经身体检查,身体健康;
    3、能完成学习任务;
    4、政治上要求进步,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作风表现好,团结同学,热心服务;
    5、“标准”测验合格,运动成绩优秀。
    三、代表队的产生
    1、经过选拔产生,组成各项代表队选拔小组(教练、学生会、体育部),通过选拔初步提出入选名单。
    2、征求有关各系的意见后,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然后公布代表队队员名单。
    四、代表队及代表队人数
    1、长期训练的代表队:男、女篮,男、女排,田径,足球代表队,有的项目代表队根据需要临时组建。
    2、各代表队人数:
    男篮10人、女篮10人、男排12人、女12人、田径12人、足球22人。
    五、组织领导
    1、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副书记、院学生会体育工作部共同负责各项代表队的组织工作。
    2、各项代表队的教练员、由体育部负责安排任命。
    3、各项代表队的领队,在赛前一个由主管领导批准任命。
    4、各队由队员分别选举一名队长、一名副队长协助教练员做好代表队的各项工作。
    六、管理办法
    1、教练员要全面负责本队的政治思想、技术训练、校内外竞赛以及训练考勤等工作。
    2、代表队队员的调整,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经有关领导、教练同意后方可。
    3、代表队队员最多只可兼一个项目,并应以距离赛期较近的一项为重点,参加训练兼项者,需经有关领导、教练员共同研究确定。
    4、参加对外比赛时,应由教练员提出名单,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报名。
    5、代表队一般每周训练2—3次,重大比赛前根据需要另行确定。
    6、比赛时的队服和其它用品,由教练员统一借还,比赛后一周内还清。
    七、运动员待遇
    1、田径及有省以上比赛任务的代表队队员每次训练补助5元,参加省以上比赛,赛前一个月发给训练补助每天5元。
    2、补助根据考勤登记,统计后集中领取。
    3、代表队员,有比赛任务的发给运动鞋一双,平时训练,配训练服。
    4、假期集训,每天发伙食补助费10元,未出勤者扣除。
    5、省以上比赛期间按大会规定进行补助。
    八、奖罚办法
    1、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被选入代表队者,毕业前发给优秀运动员纪念奖。
    2、球类项目获省比赛第一名和省比赛前八名、田径项目获得省以上比赛前八名或打破省记录者分别给以奖励。
    具体规定如下:
    (1)获省比赛第一名,每人奖金200元、第二名150元、第三名100元、四~八名每人50元。
    (2)田径:每得一分50元,破省记录者奖金1000元。
    3、多次取得好成绩,体育道德作风表现好,为本院获得荣誉者,报请学院领导,申请发给体育单项奖学金。
    4、训练中不积极,不努力或经常不参加训练者经研究,获领导批准取消其代表队队员资格。
5、在对外竞赛时,体育道德作风表现不好、影响学院荣誉者经教练员和有关人员研究后,报请领导给予批评处分。
 
 
第五节: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度
 
在体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心理、生理特点,遵循体育运动规律,精心安排教材,科学组织教学,合理安排运动量,学生活动要安排在教师的视线范围内。加强学生体育锻炼活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时间,是全面贯彻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的要求。近年来,各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频频发生,受到了社会和人民的普遍关注。随着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学校的体育教育教学活动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在这种情形下,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确保师生体育运动安全尤为重要。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场地设施、器材及体育运动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加强安全教育。体育教师在体育课、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中,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使学生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和预防措施,要求学生在体育活动时遵守纪律、思想集中、严肃认真、掌握科学锻炼方法。
二、加强运动技术指导和安全保护工作。要使学生知道每一项运动动作的技术要领,懂得锻炼和保护的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教师应耐心地指导学生练习,并多做示范动作。教师要加强运动安全保护,并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学组织。严格活动纪律,严格规定运动程序,克服体育活动中打闹、涣散的现象。
四、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指导他们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保健课),增强体质,提高他们战胜疾病的信心。
五、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体育教师和体育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合理划分运动场地,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进行何种运动项目和运动场地管理的秩序和制度。场地、设备应注意经常检查,及时修理,消除隐患。
六、进行铅球、链球、铁饼等投掷运动时,特别要加强组织、严格纪律、认真保护。
七、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衣着应符合安全要求,一般要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衣服要宽松,不应穿带有口袋的制服,身上不要佩带任何金属物质或硬质物体等。
八、课内外体育活动要严密组织,严格纪律。体育设施必须安装牢固。学生不得攀爬有关体育设施,如:篮球架、护栏等。
                
 
第六节:体育活动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师生正常的体育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普及群众体育活动,使教学和群体工作既热烈蓬勃地发展,又有条不紊、安全有序地运行,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体育活动中心(礼堂)的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严格管理,按照部内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二、保证防火通道的畅通。定期检查维修体育器材设施,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主任汇报,消除隐患。
三、凡进入体育活动中心的学生必须遵守体育中心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开启各种设备和损坏体育设施,违者今后将一律不准进入活动中心锻炼。
四、严禁学生吸烟及在场内吃带果皮杂物等零食,防火防盗,杜绝火灾隐患,时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五、严禁学生打架、无理取闹,损坏公物,如有违反及不服从管理者送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
六、如遇学院及各部门开会或使用活动中心(礼堂),应服从学院具体安排。
 
 
第七节:体育部教学工作例会制度
 
教学例会是系教学、科研的具体业务会议,由体育部主任负责主持召开,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任课教师参加的会议。为了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促进教学改革,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安排
1、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体育部定于每周二上午8:30准时开始,特殊情况可临时性召开。
2、地点:体育部
3、主持人:体育部主任
4、参加人员:体育部主任、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任课教师、教学秘书。
5、记录人:教学秘书
二、例会内容
1、贯彻落实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精神、决定和指示。
2、讨论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及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
3、汇报教学工作的安排和落实情况。
4、总结近期工作并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讨论并通过教学管理、教学纪律等方面的补充制度和方法。
5、研究确定教学基础建设工作。(如:师资培养、教室调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
6、研究确定教学工作需上报学院审议的有关问题。
7、讨论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解决教学各环节的问题。
8、发放教学任务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材料。
三、例会纪律
1、严格例会纪律,准时参会。
2、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体育部主任请假。如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无故缺席,累计次数满两次者,每月报人事处考勤时注“旷假处理”。在年度职称、评优中概不考虑。
3、带好笔和本,认真做好记录。
4、应遵守会场纪律,不许私下聊天,做与会议无关的事,认真听主持人讲话。
5、对会议内容必须认真传达和及时贯彻执行。实行谁误事谁负责原则。
四、 本制度有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八节:体育部请销假制度
 
    一、体育工作部的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工作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恢复工作时应办理销假手续。
    二、教师请假一周以内,经体育部主任同意,填写请假单。请假一周以上者,需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
    三、教师请假后所任课程由体育部安排,不可自行找人代课和换课。以保证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四、因病请假应交医务到或医院诊断证明书,请假未准或未经请假即不工作者,以旷工论。
    五、因事应由本人请假,因病可由他人代替,一般都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以便安排代课人员。
    六、假期已满,尚需续假者,必须提前向体育部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延长假期。
    七、请一天事假扣发奖金5元,请假一天病假扣发奖金2元。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旷工者,除扣发全部资金外,并报请学校处理。
    1、会议或学习迟到三次者,按一天事假计;
    2、一次课以半天计,一次训练课以半天计;
    3、连续请假以天计算;
    4、教学中迟到一次以旷工记,迟到15分钟以重大事故记载;
    5、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以半天计。
    6、教学中出现的责任事故,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当月奖金的20—50%,情节严重者,报学院处理。
 
第九节:体育器材管理办法
(一)体育器材出入库办法
 
一、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建帐,帐目:固定资产、运动服装、各种鞋类、田径器材、其它物品。
    二、器材物品入库,必须验收数量和质量,给采购员签字后,立即分别入帐。
    三、入库后的物品,分门别类,查点清楚,在贮存箱、柜上帖好标签,便于取用或归还。
    四、库内物品,应防潮湿、虫鼠咬,经常晾晒,妥善保管。
    五、需要出库时,经体育部主任同意。管理人员必须登记出库帐。出库人签字。
    六、库内物品,不经体育部主任同意,保管员不能随意外借。
七、库房物品每年清点一次,要帐物相符。
 
(二)体育器材耗损报销办法
 
    一、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体育器材和用具,如有损坏时,应尽量进行维修。
    二、消耗性物品,要妥善保管,尽力延长使用寿命。
    三、已不能维修而需报损者,经体育部同意,报送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注销。
    四、小型消耗品立消耗帐,严格管理。
    五、教学训练中如器材丢失或损坏,酌情赔偿或报销。固定资产的耗损报有关部门处理;低值易耗品由体育部主任批准下帐。
(三)体育器材借用、归还及场地使用办法
 
    一、教师上课或训练,使用器材时,必须由教师本人到器材室登记访后方可使用,器材室不直接对学生。
    二、器材使用后,由教师负责归还,保管员清查数量或有无调换情后,方可勾掉借用登记。
    三、当遇丢失或损坏时,教师应向保管员申明原因,进行签名登记,并进行赔偿(按体育器材丢失办法进行赔偿)。
    四、田径场、球类场或其它场地,不对外开放,一般也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体育部同意方可使用。
    五、外单位借用场地,经体育部主任同意签字后,教务处同意院长批准并与保卫处联系,方可入校。
    六、院代表队或各系邀请外单位来院比赛,需经体育部同意,通知保卫处来校日期和时间。未经联系的一律不准进校。
 
(四)体育器材丢失、损坏的赔偿办法
 
    一、凡在教学和训练中,由于不慎将器材丢失者,要酌情赔偿。
    二、丢失器材由任课教师或教练员负责向该班或该运动队索赔。
    、所丢失的球类器材,出库前不足一个月者照原价赔偿;超出一个月,不足半年者,赔偿原价的70%;超出半年赔偿50%。
    四、如丢失的田径器材、铅球、铁饼、标枪等,按原价赔偿;丢失钉鞋,新的按原价赔偿,超出半年的赔偿60%;丢失运动服按新旧程度进行赔偿。赔偿原价的50%—100%。
    五、教师丢失秒表、皮尺或其它用具,按新旧程度赔偿原价的50%—100%。
    六、教学或训练所用器材设备,如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严肃处理。
    七、所丢失或损坏的东西,从丢失或损坏之日起一月之内,到财务科办理赔偿手续。如超过归定日期加倍赔偿。
 
 
 
 
 
 
 
 
 
 
 
 
 
 
 
第三部分:竞赛制度及规程
 
一、目的意义
制定体育运动竞赛制度以下简称《竞赛制度》,目的在于让学生对学校各项体育运动竞赛的时间、办法等有所了解,便于各系、各班级以及个人安排训练计划,更好地提高运动成绩,促进群体性体育活动的开展,
二、竞赛制度的项目:
1、本竞赛制度主要包括:田径、兰、排、足、拔河、元旦长跑比赛等项目。
2、选拔赛、迎新赛、邀请赛,对抗赛等项由有关各系和教练员老师组织进行,不包括竞赛制度之内,竞赛办法及规程时间另定。
三、竞赛制度的时间安排:
1、田径运动会:定于每年秋季进行,每年一次,时间以九月下旬为宜。
2、篮球赛:
(1)班级赛:每年4月中旬开始
(2)系际赛:每年6月上旬
3、排球赛:
(1)班级赛:每年9月上旬开始
(2)系际赛:每年10月上旬开始
4、足球赛:
(1)班级赛:各系组织,时间自定
(2)系际赛:每年11月上旬
5、元旦长跑赛:定于每年元旦前举行
6、系际“三八”女同学拔河赛:定于每年三月五一八日举行
 
第一节:学院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九月下旬
二、竞赛地点:院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1、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91.4厘米)、4×100米接力、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铅球(7.26公斤)、铁饼、标枪共十四项。
2、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84厘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共十四项。
四、参加办法:
1、参加资格;身体健康,为河北建工学院正式注册学生均可参加比赛。
2、每人可报三项(除接力外),每项不得超过二人。如所报项目人数超过三人,编排人员有权删减。
3、每项接力只报一队。
4、各班必须按要求填写大会印发的报名单。报名后不得更改,字迹要清楚,逾期不报者以不参加论。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出版的田径规则。
2、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个人名次每项取前六名,按照、5、4、3、2、1计分。单项报名人数(人或不足)人取前3名,按7、5、4计分;3人或不足3人取1名,按7计分。
    (2)破河北省高校田径记录者加20分;破院田径记录者加9分。
    (3)各项接力一个单项加倍计分;
    (4)团体名次男女合算,以班为单位,取前六名,团体总分按各班在各项比赛中得分总合计,得分多者名列前,如遇两个以上班级得分相等,则以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余此类推。
    3、奖励:(1)团体奖前六名,(2)个人取前六名给予奖励;(3)破省、院高校记录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六、其它:
1、本规程解释、修改权由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胸前必须配戴好号码,无号码者成绩无效。
3、不得冒名顶替,顶替者和被顶替者均按考试作弊处理。违者取消全班所有成绩,已发奖品追回,并取消评三好班资格。
    4、报名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清楚,不得涂改,必须于指定时间交到体育部。过时不交以不参加论。
    5、各班请准备简要解说词(100字左右),以备大会开幕式播放。
    6、开幕式入场队列全院学生以班为单位,四路纵队,男在前、女在后,大个在前、小个在后。
    7、在入场式上大会规定统一口号,“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
    8、入场式和出席情况分别由评审小组(由领导、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和学生会)检查评分并计入团体总分,得分按9、8、7、6、5、4、3、2、1计。
    9、为了维护场内秩序,凡无比赛项目或大会任务者,不得擅自进入场内,否则扣除本班团体总分1—5分。
    10、入场完毕各班按指定地点坐好。
 
院田径运动会竞赛日程
 
    第一天上午
    径  赛
    1、男子组        100米    (预赛)
    2、女子组        100米    (预赛)
    3、女子组        400米    (预赛)
    4、男子组        400米    (预赛)
    5、男子组        1500米   (预决赛)
    6、男子组        110米栏  (决赛)
    田  赛
    1、女子组        跳高      (决赛)
    2、男子组        铅球      (决赛)
    3、男子组        跳远      (决赛)
    4、男子组        铁饼      (决赛)
    第一天下午
    径  赛
    1、女子组        100米栏   (决赛)
2、男子组        100米     (决赛)
    3、女子组        100米     (决赛)
    4、男子组        800米     (预决赛)
    5、女子组        800米     (预决赛)
    6、女子组        400米     (决赛)
    7、男子组        400米     (决赛)
    8、男子组        4×100米  (预赛)
    9、女子组        4×100米  (预赛)
    10、男子组       5000米    (决赛)
    田  赛
    1、女子组        跳远       (决赛)
    2、女子组        铅球       (决赛)
    3、男子组        跳高       (决赛)
    4、男子组        标枪       (决赛)
    第二天上午
    径  赛
    1、男子组        200米
    2、女子组        200米
    3、女子组        1500米
    4、男子组        4×400米接力(决赛)
    5、女子组        4×400米接力(决赛)
    田  赛
    1、女子组    标枪
    2、男子组    三级跳远
    第二天下午
    径  赛
    1、男子组        200米         (决赛)
    2、女子组        200米         (决赛)
    3、女子组        3000米        (决赛)
    4、男子组        4×100米      (决赛)
    5、女子组        4×100米      (决赛)
    6、男子组        10000米       (决赛)
    田  赛
    1、女子组    铁饼
 
 
第二节:系、班级比赛规程
篮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6月上旬
    二、参加办法:
    1、以系为单位参加,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运动员10人,领队、教练、裁判、计分各1人。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作风好,能完成学习任务,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3、各系应按规定时间将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计分员的名单送交体育部。
    三、参加办法
    1、比赛办法采用单循环制进行。
    2、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出版的兰球规则,并结合本院情况执行。
    3、比赛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早以弃权记。
    4、各队应按日程的规定按时参加比赛,因故不能比赛并得到允许时,该场比赛另行安排。
    5、比赛中因特殊原因不能进行而停止比赛时,如在半小时以内能继续比赛,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
    2、遇两队积分相等,按该两队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有关队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奖励办法:男、女队各奖前二名。
 
 
排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10月上旬
    二、参加办法:
    1、以系为单位参加,每单位限报男、女各一队,每队运动员10人,领队、教练、裁判、计分各1人。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作风好,能完成学习任务,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3、各系应按规定时间将运动员、教练员、领队、裁判员、计分员名单送交体育部。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每场比赛三局二胜。
    2、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出版的兰球规则,并结合本院情况执行。
    3、比赛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则以弃权论。
    4、裁判员统一进行安排,并列入比赛日程表,每队各报记录员一名。
    5、因故不能进行比赛并得到允许时,该场比赛由体育部另行安排。
    6、比赛中因特殊原因停止比赛时,半小时内能继续比赛,场上比分有效,如超过半小时,仍不能继续比赛时,则另定日期比赛,已赛完的各局成绩有效,未比赛的局数重新比赛。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一场得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列前。
    2、遇两队积分相等,按该两队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有关队相互间胜负局率(即:胜局总数/负局总数)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相互间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奖励办法:男、女队各奖前两名。
   
足球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十一月上旬
    二、参加办法:
    1、以系为单位参加比赛,每单位限报一队,每队限报运动员16名,1名领队,1名教练名,两名裁判员。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好,能完成学习任务,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抽签决定赛程。
    2、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出版的足球规则,并结合本院情况执行。
    3、每场比赛90分钟,踢成平局时不再延长比赛时间。
    4、比赛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
    5、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不到者,以弃权论。
    6、各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应于赛前提出理由,得到允许后,该场比赛另行安排时间。
    7、比赛中因故不能继续进行时,场上比分有效,剩余时间,另定日期继续比赛。场地、人员不变。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三分,平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弃权得0分。
    2、遇两队积分相等时,按该两队相互比赛胜负决定名次,如两队恰为平局,则以该两队之间得失分率(得分率/失分率)来决定名次。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有关队得失分率(得分率/失分率)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
    4、如不能判定名次,则名次并列。
    五、奖励办法:取冠、亚军,分别给以奖励。
 
篮、排球班级比赛
 
    一、比赛日期
    1、兰球4月份
    2、排球9月份
    二、参加办法
    男、女生以班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加比赛。
    三、竞赛办法
    1、由各系体育部分别组织本系的比赛。
    2、除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出版的规则进行比赛外,其它有关问题由各系自定。
    四、奖励办法
    各系自定
    五、各系比赛要制定比赛规程,并将各项比赛规程提前送体育部一份。
 
 
元旦长跑比赛
 
    一、比赛日期:十二月中旬
    二、参加办法
    1、以各系为单位参加比赛,每单位男运动员可报20名,女运动员可报10名。
    2、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
    三、竞赛办法
    1、比赛在院田径场进行,男生绕场跑15圈全程6000米,女生绕场跑7圈全程2800米。
    2、计分方法,按到达终点的运动员人数计,如有四十名第一名得四十分,第二名得三十九分,余此类推。
    四、奖励办法
    1、以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合计算该单位团体总分,得分多者列前。
2、团体总分取前二名,给予奖励。个人前20名有奖。
 
 
“三·八”女同学拔河比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  三月五一八日
    二、参加办法
    1、以系为单位参加比赛,每系限报一队,每队限报一队,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指挥1人。
    2、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好,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在校生。
    3、各系按规定时间将竞赛运动员名单报到体育部。
    三、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单循环制,每场比赛三局二胜。
    2、比赛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进行,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不到场者,以弃权记。
    3、裁判员由体育部统一进行安排。
    四、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得二分,负一场得一分,弃一场得0分。
    2、如遇两队积分相等,按二队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列前。
    3、如三队积分相等,按有关队相互间胜负局率即(胜局总数/负局总数)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相互间得失分率(总得分/总失分)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
    五、奖励办法:奖前三名
 
 
 
 
 
 
 
 
 
 
 
 
 
 
 
 
 
 
 
 
 
第四部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一、河北建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组建情况
1、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由主管教学院长李延涛牵头组织检查了此次工作,并于2005年9月及时成立了院学生体质测试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延涛(副院长)
副组长:师涌江(教务处处长) 张洪振(国资处处长)刘晓群(教务副处长) 赵连成(体育部主任)
成  员:吴福顺、任宝林、李永发、闫磊磊
2、学院体育部于2005年10月成立了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组  长:闫磊磊
成  员:白启敬、刘润珍、谢君、杨天洋、任立峰、杜鹏﹡、武斌﹡(﹡2006年加入)
二、河北建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心硬件设施
1、器材
我院于2005年9月购买清华同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12套。其中身高测试仪3套、体重测试仪3套、肺活量测试仪3套、握力测试仪3套、立定跳远测试仪3套。
2、场地
《学生体制健康测试》中心室内场地,占地面积约100m2,,专职服务于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
三、河北建工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项目
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测试项目为六项,身高、体重、肺活量、握力、立定跳远、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四、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1、学院《标准》的实施工作在院学生体质测试检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标准》由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 体育部的每位老师共同参与实施,保证每位在校学生都能进行有效的《标准》测试。
3、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导入学生资料,读取测试仪器数据,录入手动记时的男生1000米跑和女生800米跑成绩,处理测试中出现的问题,并按照《标准》的要求评定成绩、确定等级,记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在毕业时放入学生档案。 
4、学生达到《标准》良好等级及以上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高等学校);达到优秀成绩者,方可获奖学分(高等学校或实验新高中课程标准的学校)。对《标准》测试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学生毕业时《标准》成绩达到60分为及格,准予毕业;《标准》成绩不及格者,高等学校按肄业处理。 
 五、奖励与降低分数的办法
(一)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奖励5分,不同项可累计加分:
早操、课间操和课外体育锻炼出勤率达到98%以上,并认真锻炼者;2.获等级运动员称号者;3.参加校运动会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名次者;4.学生体育干部在组织各项体育活动中,工作认真负责者。                                      
(二)对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外体育锻炼无故缺勤,一年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一学年累计超过 1/3者,其《标准》成绩应记为不及格,该学年《标准》成绩最高记为59分。 
六、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生证明,体育教研室(体育组)核准后,可以免予执行《标准》,均填《免试标准》表格,按规定存入学生档案。           
七、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管理办法
1、每位教师认真完成每学年的《标准》工作。
2、教师要认真完成《标准》中学生的仪器测试和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手动记时成绩,不能出现错误。没有测试的学生,应注明“原因、因病或其它情况”,并要求学生办理免测申请。
3、教师在学生进行仪器测试前要对学生进行,爱护器材和正确使用的讲解,在测试过程中不可以离开测试现场。
4、达标测试前,教师要及时询问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能测),以免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果学生没及时向教师反映不测试原因,在测试过程中出现意外健康问题(身体状况不适),学院、体育部将不负责任。
5、对学生达标作弊者,一律报教务处,由学院处理决定。
 
说明:本《制度》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以上条款解释权在体育部。未尽事宜由体育部研究决定。